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17,875,6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4%)的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投资”)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及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29,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金达威总股本的2%(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公司收到金达威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金达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7,875,632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4%。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和通过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金达威投资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00%的股份(即不超过12,329,600股)。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依据规定,金达威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和通过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金达威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6,164,719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金达威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12,329,600股)。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金达威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金达威投资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时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所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金达威投资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金达威投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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