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拟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7月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 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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