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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0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9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价值平价发行,共募集资金92,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290万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80011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年产2万吨双孢蘑菇及11万吨堆肥工厂化生产项目”、“年产32,400吨金针菇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年产32,400吨金针菇工厂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0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804.19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部分资金的支付方式,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暂时闲置的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04月0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闲置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拟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并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投资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其投资风险处于公司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其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们查阅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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