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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694,697,144.95元(母公司),其中2019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282,354,070.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登记日在后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3月23日,公司总股本514,230,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7,115,250.00元(含税),占母公司2019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91.06%,占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6.95%。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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