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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3日,并于2014年1月16日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1401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具体如下表所示。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晓刚,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工作以来,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不存在兼职情况。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洪波,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多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改制重组及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了匹配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公司拟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19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予以了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本次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暨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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