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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18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张寓帅先生、唐新发先生、张红伟先生、李义涛先生、张英俊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谢娟女士、徐友龙先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提案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0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自愿作出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1]:其中13,113,138.04元为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与宜昌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签署的不超过1500万元的设备安装协议项下发生额,因交易于2019年完成交付结算,计入当期发生金额,2019年度预计事项实际发生额并未超出预计。

  [注2]:因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其中78,497,311.25元为公司部分子公司与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18年签署的有关协议项下发生额,因交易于2019年完成交付结算,计入当期发生金额,2019年度预计事项实际发生额并未超出预计。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四)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与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公司”)签订了《许可协议》,就磷酸奥司他韦专利的非独家许可约定:罗氏公司权深圳东阳光实业在中国生产、制造及销售磷酸奥司他韦产品。深圳东阳光实业与东阳光药签订了《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将签署《许可协议》项下的权益无偿授予东阳光药,同时就向罗氏公司专利许可费支付方式约定可(1)由东阳光药直接向罗氏公司支付,或(2)由东阳光药向深圳东阳光实业支付费用后,由深圳东阳光实业向罗氏支付等额费用,深圳东阳光不得向东阳光药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因深圳东阳光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如2020年度内发生以上述(2)方式支付专利许可费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协议,以磷酸奥司他韦的净销售额按照4.5%/3.5%或约定费率进行支付,因此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按产品净销售额计算所支付的许可费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

  深圳东阳光是1997年1月27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9,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主营业务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深圳东阳光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8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5,561,453.16万元,净资产2,105,814.63万元,营业收入2,333,569.47万元,净利润140,798.96万元。

  2、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北兄弟”)

  南北兄弟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必胜电子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关联方。

  3、宜都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

  长江机械是2004年4月15日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设计、制造(维修)、安装、销售高性能船舶及相关压力容器、管道(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机械(不含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长江机械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8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26,000.92万元,净资产20,908.04万元,营业收入175,783.61万元,净利润1,021.97万元。

  4、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东阳光药业”)

  宜昌东阳光药业是2004年1月12日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1336.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昌宜都市滨江路62号。主营业务范围为研制、生产、销售医用辅料、医用包材、医用器械、化妆品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仿制药、首仿药、生物药、新药、食品、饲料添加剂、工业用酶。(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宜昌东阳光药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际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股东,因此将其定义为公司关联方。

  2018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978,940.11万元,净资产540,504.23万元,营业收入349,876.24万元,净利润224,884.08万元。

  5、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山城水都建筑”)

  韶关山城水都建筑是2016年4月21日在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东阳光工业园药厂研发中心101室,主营业务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因韶关山城水都建筑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托管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2018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1,027.22万元,净资产1,711.11万元,营业收入4,721.62万元,净利润741.54万元。

  6、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城水都建筑工程“)

  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是2004年5月13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管道设备(不含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因山城水都建筑工程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托管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2018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1,163.72万元,净资产11,794.99万元,营业收入16,704.41万元,净利润918.03万元。

  7、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

  火力发电公司是2006年12月15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13,27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主营业务范围为:“火力发电,生产、销售蒸汽;房屋租赁;石灰岩开采、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火力发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8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750,080.14万元,净资产134,422.24万元,营业收入401,465.66万元,净利润207.64万元。

  8、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

  阳之光铝业是1998年6月26日在广东省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76015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广东省乳源县民族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机械设备、机械产品。从事医药、化学、信息、设备机械、智能机械、电子材料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阳之光铝业为公司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公司关联方。

  2018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552,527.63万元,净资产240,998.52万元,营业收入1,887.17万元,净利润463.38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交易内容为:关联方自备电厂供电供汽交易;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材料、商品及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产品等服务;关联方工程公司提供厂房建筑维修和道路建设施工服务等。

  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供电电价基于参考湖北省物价局鄂价环资【2017】92号文上网电价,结果宜昌市物价局对宜东电[2011]1号文的回复确定,公司向关联方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所采购电力的年度结算单价为每年1月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标杆电价80%,全年执行一个协议定价,年度中结算单价不再做调整;其余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就上述关联交易业已签署了书面合同。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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