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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医药生产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和药用辅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涵盖了抗感染类、心血管类、泌尿系统类(肾病类)等多个用药领域;公司生产的药用辅料为药用空心胶囊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学制剂及中药制剂行业。

  1、化学原料药

  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主要为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包括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和头孢克洛)和alpha酮酸原料药等原料药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企业及部分商业流通企业。

  2、化学制剂

  公司化学制剂产品主要为自有品种中的抗感染类制剂(包括头孢克肟胶囊、头孢克洛缓释片和头孢克洛颗粒等)、心血管类制剂(包括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硝苯地平缓释片等),以及部分合作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3、药用辅料

  公司药用辅料产品主要为明胶空心胶囊,主要用于盛装固体药物。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生产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原材料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本公司的产品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每季度将下季度销售计划交由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根据产能和库存等情况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在实际生产中,生产部门每月末会根据当月实际销售状况和本月末仓库的库存情况,调整并确定各生产车间的下一月度生产计划。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新版GMP的要求,对各个工艺规程严格把关,建立各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质量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每个生产车间的生产进行全程监控,若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偏差,则依据操作规程依次进行报告、记录、调查、处理及纠正,直至妥善解决。以确保每道工序的产品的质量,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后续工序,从而最终影响产成品的质量。

  3、销售模式

  本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和药用辅料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而化学制剂产品的销售终端为医疗机构,公司采取“深度分销+精细化学术推广”的模式,即本公司在获得各级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等方式限定的准入资格后,将产品销售给区域配送商,通过配送商完成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和配送,同时公司或者公司委托推广商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学术服务支持。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与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药品的使用与人类的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医药的需求相对刚性和稳定,使得医药行业成为弱周期性行业。医药产业是国家着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与《中国制造2025》都将发展生物医药列为建设制造强国的十大重点领域之一。从中长期来看,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医疗保险体系的逐渐完善、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医疗资源、医药行业都将保持着稳健高速的增长,发展空间巨大。

  近年来,国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集采”扩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政策相继落地和国家医保局对医保药品目录做出的全面调整,“提质降费”已成为当下乃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主旋律。对国内药企而言,一方面,“集采”使得仿制药竞争聚焦于成本端,而原料药是生产成本的核心,拥有质优价廉原料药的“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企业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将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转型创新已成为医药企业的共识。持续进行大量的研发投入、具备创新转型意识且执行力较强的企业有望在行业格局重塑的过程中胜出。

  此外,随着2019年末新《药品管理法》的正式实施,在有利于药品研发创新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医药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医药行业正在迎来一个更加注重产品疗效和质量、更有利于优质企业发挥内在竞争力的产业环境。既对公司的经营提出了挑战,也给公司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机会。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仿制药产品品种较多,生产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始终坚持将研发作为企业的核心发展动力,注重业内合作,立足于开发具有临床价值的优质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alpha酮酸原料药和心血管类细分领域均具有显著优势。公司是国内最早掌握酶法发酵技术的口服头孢类原料药生产厂家之一;公司是国内最大的alpha 酮酸原料药生产厂家,也是费森尤斯卡比的核心原料药供应商之一;公司是国内钙拮抗剂类抗高血压制剂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在国内医院端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随着医药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目前公司通过加快新产品开发力度,推动“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布局,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96,193,906.33元,同比增长11.25%;营业利润155,103,090.28 元,同比增长18.18%;利润总额153,690,054.76 元,同比增长1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269,989.60元,同比增长3.2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其中2017年度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070,7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医疗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医药行业依然处于转型变革中,新版《药品管理法》、新版医保目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一致性评价、集采扩围、医保谈判等政策细则陆续推进,一方面,医保控费仍在持续,医保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特别是2018年以来带量采购的推行,大幅降低了相关药品的采购价格,给传统仿制药企业带来压力和挑战,另一方面,国家鼓励医药行业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医药企业在研发创新方面的投入持续加大,使得创新药市场快速扩容,迎来行业发展黄金期。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策略,积极适应国家政策变化,通过加大科研力度,加快新品布局,提升运营效率,稳固核心品种行业地位,确保了公司的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6,193,906.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269,989.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9%。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1、聚焦三大板块,夯实企业核心业务线

  (1)以头孢原料药为核心的传统原料药板块:报告期内,因公司中间体工厂江苏悦新受技术改造和响水事件的双重影响,7-ADCA处于停产状态,对公司头孢氨苄和头孢拉定两个原料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造成了不利影响,全年产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大幅下降。面对困难,公司以生产线停产为契机,积极推进江苏悦新和昂利康本部原料药生产线的持续自动化升级和环保设施提升工作,为复产做好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在确保头孢克洛原料药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的同时,积极开展头孢克洛原料药的工艺改进和质量研究,为头孢克洛系列制剂产品的一致性评价保驾护航。

  (2)以α-酮酸为核心的特色原料药板块:报告期内,公司α-酮酸原料药业务稳步增长,一是在确保费森尤斯卡比需求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客户,全年累计实现销售α-酮酸原料药超过120吨;二是持续改进酮酸生产工艺,不断提高产品标准,确立产品的技术门槛;三是通过对关键设备的填平补齐,完成了酮酸一期项目的二期扩产子工程,扩产完成后,α-酮酸的产能已达到300吨/年。

  (3)以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为核心的制剂板块: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两票制”和“集采”下的新市场格局,坚持以“深度分销+精细化学术推广”为导向,以客户服务为核心,加强合作伙伴的培训、沟通、维护和管理,做好重点市场的学术推广、产品培训和上量维护工作,核心品种“左益”(苯磺酸左氨氯地平商品名)全年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5%。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制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和头孢克洛缓释片两个品种三个规格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请均已被国家药监局药品评审中心受理。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募投项目制剂生产基地的建设,为未来集采扩量做好准备。

  2、着力研发创新,塑造企业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整合和优化技术创新团队建设,通过引进重点人才,以研发项目团队制为核心,重塑研发创新体系,推进跨部门项目协调,确保研究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其中报告期内24个产品完成再注册,2项专利获得授权。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升级产品竞争力,推进现有上市销售产品的一致性评价,以增强未来公司市场销售的竞争优势,加速仿制药的进口替代。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和头孢克洛缓释片的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并于报告期内顺利通过临床核查和生产现场动态核查,头孢克洛胶囊和干混悬剂、头孢克肟胶囊、硝苯地平缓释片等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公司持续推动重点产品的前期研发,已初步完成替格瑞洛片、复方α-酮酸片、艾迪骨化醇原料软胶囊的药学研究和处方工艺研究工作,并加快推进LCZ696、碳酸镧、聚卡波非钙等产品的研究进程,上述品种均将有望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动研发平台共享机制,以公司精益制造、品质管理和工艺持续改进的优势为基础,与国内研发团队在收益共享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就布瓦西坦项目签署了合作协议。

  3、注重安全环保,打造企业发展生命线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零事故”为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参加市级和公司级的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环保知识竞赛,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进一步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风险。报告期内,子公司江苏悦新完成了化工企业自动化升级改造工程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践行“绿色生产”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持续增加环保投入,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危险废物处置、噪声治理等均规范化管理,确保环保全面达标,加强三废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溶剂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子公司江苏悦新于年内实施了雨污分流、RTO尾气系统改造和MVR项目。

  4、聚焦核心人才,加速干部能力提升

  公司始终坚持把核心人才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推动力,积极探寻适合本公司战略发展的核心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保留机制,形成良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面整合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团队,进行统一管理,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不断加大力度,为公司发展输入新鲜血液。同时,在集团各层级全面推进以KPI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公司聚焦核心人才管理,通过聘请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对基、中、高三个层次的核心管理人才制定专项能力提升方案并开展实施,加速干部能力全面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白云山昂利康完成了对广康公司的吸收合并,本公司持有白云山昂利康的股权比例由100%下降至49%,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白云山昂利康其余51%的股权,因此白云山昂利康将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南平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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