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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147,001,752.68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17,751,1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601,769.52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为10.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147,001,752.6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3,773,536.14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5,601,769.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从2017年食盐专营体制改革以来,我国食盐行业经营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食盐市场竞争活力提升,盐行业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盐业体制改革后食盐品种日趋丰富,盐业体制改革期间食盐价格趋向多样化,能满足不同人群的消费需求。

  纯碱、烧碱等工业盐是我国盐的主要终端流向,周期性明显。我国仍是基础建设的持续高峰期,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化工原料,两碱产业虽仍在进行结构性调整,但市场需求稳定,华南地区作为国内纯碱、烧碱的洼地,区域内产能的增长水平超出整体平均值,但综合来看,两碱用盐市场出口和内需稳定。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引领行业发展,以“盐”融化自我的品质,丰富和健康人们美好生活。在充分挖掘各个环节潜能的基础上,公司在生产管理、市场销售、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不断的创新发展。公司通过对标行业先进,加强生产运行监控和分析,进一步降低能耗和提高产品质量;着力推进“终端直达、服务用户”的销售策略,利用电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市场网格化管理,逐步向数字化营销转型;进一步增加中高端食盐产品开发,不断丰富产品,先后推出增鲜减钠盐、岩晶盐、活水盐、龙虾清洗盐等四大系列新品,刷新行业多个记录;加快从区域性公司向全国性公司的转变,进一步推动“领跑战略”,积极传播雪天盐“为中国菜提味”的品牌理念,坚定不移地走单一品牌模式,以市场为导向,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不同需求。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7,201.26万元,同比下降1.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00.18万元,同比增长3.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7,697.42万元,同比上升3.71%。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1、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2019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愈加复杂,加之近期新冠状病毒蔓延,公司工业盐、烧碱等周期性特征明显的产品的需求波动较大,公司未来经营具有不确定性。基于此,公司需保有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以维系企业持续发展和运营。

  2、盐改政策实施后市场竞争加剧。2018年盐业改革过渡期结束,受盐改政策影响,食盐市场竞争加剧。由于盐改政策允许食盐企业跨省经营,公司需在稳固本地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开拓省外市场,提高公司食盐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因此,公司需保有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以应对盐改过渡期满后更为复杂的市场环境。

  3、公司预计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公司目前在建项目较多,2020年在建的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二期工程、年产18万吨双氧水项目、374万m3/年采输卤项目等。考虑到公司未来有较多的资本性支出,公司拟留存更为充足的自有资金,以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在建项目建设及研发投入,以保障公司未来产业规划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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