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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盐业”)于2020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8]31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745,283.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754,716.98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913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分别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湘衡盐化、湘澧盐化)、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湘衡盐化、湘澧盐化、雪天技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上表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9,7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25,271.54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湘衡盐化、湘澧盐化、雪天技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21,273.1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湘衡盐化、湘澧盐化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实际需要,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分次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目前,上述增资事项正在办理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通过实施“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对生产系统进行节能技改、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实施主体单位公司子公司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衡盐化”)和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澧盐化”),湘衡盐化制盐系统改造已于2019年11月建设完成、投入运行;湘澧盐化大颗粒盐生产车间项目尚未建成,该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土建工程的审图造价、旧厂房拆除、设备选型和招标等工作,正在进行土建施工和设备的制作。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公司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应于2020年3月建设完成。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主要为:

  一是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及相关防控措施,从2020年1月下旬开始项目处于停滞状态,施工队伍、招标单位、设备制造厂家均停工停产,项目无法推进。疫情对项目影响至少3个月。

  二是部分设备利旧,延长设备的制作工期。湘澧盐化原有制盐装置可以利旧,如加热室和精卤桶等设备,导致加工时间长。

  (三)下一步计划及完成时间

  从3月初起各施工队伍、设备厂家、招标单位等已开始复工,公司将科学合理安排,抓紧项目建设,预计该募投项目在2020年9月建设完成,推进计划如下: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事项表示同意。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南盐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论证,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平安证券对湖南盐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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