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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预计为407,096,015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为下游汽车产业2019年度产销量进一步下降导致降价压力向上游传导,同时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也对公司的营业成本造成较大压力,公司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运营资金以应对行业上下游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此外公司须进一步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公司能够及时提高技术水平、升级生产工艺,以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董事会决议,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预计为407,096,01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预计应当派发现金股利40,709,601.50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401,508,068.18元的10.14%。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同时,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至9月30日累计使用资金总额45,438,000.00元回购股份2,999,985.00股。上述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86,147,601.50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人民币401,508,068.18元的21.46%。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464,98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40,709,601.50元,累计使用资金总额45,438,000.00元回购股份2,999,985.00股。上述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86,147,601.50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人民币401,508,068.18元的21.46%,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增速有所放缓,2019年度产销量进一步下降,已逐步发展成为买方市场,整车市场价格不断下降。为了转移降价压力,整车厂商持续降低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采购成本,从而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存在销售价格逐年下降的行业特征。同时钢材、生铁、废钢、铝合金等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也将对公司的营业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综合来看,上下游行业的双重挤压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压力。因此,公司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营运资金以面对上下游行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变化。

  此外,汽车行业呈现出来的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发相应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公司制动系统新产品的同步开发能力、开发成功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公司须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保障公司能够及时提高技术水平、升级生产工艺,以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

  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公司对截至2019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预防重大风险等方面,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综上,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的内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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