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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刘振东先生持有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7,655,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1%;持股5%以上股东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0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本次质押后,刘振东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62,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9.84%;于江水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14,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9.87%。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刘振东先生及于江水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控股股东刘振东先生质押股份中不存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情形。刘振东先生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刘振东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刘振东先生及于江水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刘振东先生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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