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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为35,8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现金管理产品。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以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现金管理产品,授权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公司与上述所有产品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上述产品均为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有关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公司已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公司已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并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此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条款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合同或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情况如下:

  上述理财产品合同其他有关内容详见“一、委托理财概述”之“(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部分,有关产品理财期限均不超过一年,亦不存在履约担保的情形。

  (二)资金投向

  上述产品募集的资金由对应的委托行统一运作,主要投向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等,部分结构性存款收益与三个月期限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等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详见“一、委托理财概述”之“(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部分有关内容。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1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注册资本:2,375,215,099.00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险箱业务; 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厦门市财政局、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324.14亿元、净资产为139.56亿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1.86亿元、净利润为14.15亿元(相关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360.61亿元、净资产为146.13亿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30.26亿元、净利润为11.41亿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除上述受托方外,其他受托方交通银行(股票代码:601328)、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均为上市金融机构,有关信息可查询受托方已披露的信息。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所涉受托方均为公司相关开户银行,受托方非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交易专设。除日常银行业务往来外,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交易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9,600万元,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为人民币35,8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65.34%、59.07%。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较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计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相关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均为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或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经济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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