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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20-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钟素清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为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503,461.45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134,420,767.91元,截至2019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356,321,653.52元。

  鉴于截至2019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宏达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19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7 号、财会〔2017〕8 号、财会〔2017〕9 号、财会〔2017〕14 号、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财会[2017]22 号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监事会对此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现推选钟素清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已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详见2020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钟素清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钟素清女士简历

  钟素清,女,1971年出生,1994年至1999年就职于四川什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2000年至2007年就职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主办会计;2008年至2014年担任四川宏达股份(磷化工)基地财务部副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7年5月起担任四川宏达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会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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