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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第一大股东龙蟒佰利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佰利”)目前持有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7,210,8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龙蟒佰利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龙蟒佰利拟再为公司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间公司拟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向龙蟒佰利提供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反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且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针对龙蟒佰利拟再为公司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反担保情况概述

  龙蟒佰利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因公司新增融资需要,为了提高自身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龙蟒佰利同意为公司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公司拟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向龙蟒佰利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1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龙蟒佰利拟再为东方锆业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该事项获得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担保期间公司拟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向龙蟒佰利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此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年8月20日

  3、注册地址: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

  4、法定代表人:许刚

  5、注册资本:203,202.0889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的生产、销售;铁肥销售;硫酸60万吨/年的生产(生产场所:中站区佰利联园区)、销售(仅限在本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硫酸);氧化钪生产;设备、房产、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被反担保方: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反担保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反担保措施:公司拟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向龙蟒佰利提供反担保。

  四、本次关联担保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担保必要性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从事锆及锆系列制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产品主要包括锆矿、硅酸锆、二氧化锆、电熔锆、氯氧化锆、复合氧化锆、海绵锆及氧化锆陶瓷结构件八大系列上百个品种规格。

  面对锆行业内企业纷纷向现代新兴锆制品领域转型,公司也在巩固原有产品线的基础上,大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发展高附加值的新兴锆制品,把氧化锆陶瓷手机背板、研磨微珠、外科植入物用氧化锆陶瓷作为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顺应行业趋势转型过程中公司需要对外融资。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龙蟒佰利提供反担保是根据公司财务及经营对新增融资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经过谨慎研究后提出的;本次关联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18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3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本次为第一大股东龙蟒佰利进行反担保,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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