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开元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冯强先生、现任独立董事方晓军先生、现任独立董事饶莉女士、现任独立董事袁培初先生共同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1,176,832.00元,本年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17,683.20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37,059,148.8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60,542,712.77元。
考虑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191,8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674,000.00 元(含税),占2019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71%,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6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光勇先生、陈开元先生、王德发先生、孟繁熙先生、姜旭先生、彭国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饶莉女士、袁培初先生、王丹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的金额为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包含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等)等,公司根据银行要求,拟用土地、房产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部分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货款、企业日常经营支出、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需求而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8,000万元的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公司将根据后续提供担保事项的实际发生情况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为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5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8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35名,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共计1,162,500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陈开元、王德发、孟繁熙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1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393,000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的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核查,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17、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工作范围,现提议给予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饶莉、袁培初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于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开元: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在东北林业大学任教;曾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T项目经理;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IT部长、行政副总监;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67)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2011年至2018年5月,任职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国海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陈开元先生承诺:1)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本公告日,陈开元先生持有公司75万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蒋光勇,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7 年,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总裁班结业;分别于 2008 年、2015 年参加清华大学金融投资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1994 年至 1998 年在湖北省兴山县水土保持局工作;2000 年至 2007 年 10 月,作为创始发起人之一,发起创立江门市金莱特电器灯饰厂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 年至 2013 年,推动江门市金莱特电器灯饰厂有限公司改制设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推动公司在中国 A 股股票市场成功挂牌上市;2013 年,创立广东岭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力投资开发岭南红叶世界生态旅游景区,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项目运作、资本运营经验。现任广东易和源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
蒋光勇先生承诺:1)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本公告日,蒋光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500,0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小荣女士系兄妹关系。
3、王德发: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长春税务学院会计学专业,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销财务科经理、财务会计科经理;美的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佛山市拖维环境亮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国海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门市金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王德发先生承诺:1)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本公告日,王德发先生持有公司70万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孟繁熙: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2014年12月至2017 年3月任职于华创证券投行总部;2017年4至2018月4月任职于申港证券投行总部。现任国海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孟繁熙先生承诺:1)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本公告日,孟繁熙先生持有公司65万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姜旭: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荣获“全国建筑业优秀企业家” 称号及“南昌市五一劳动奖章”。2006年10月至2009年6月任江西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江西省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中建城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海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姜旭先生承诺:1)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本公告日,姜旭先生持有公司17万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彭国宇: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本科学历。曾任中山市公安消防局开发区大队大队长;中山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中山市公安消防局党委书记(正团职)兼政委;广州青大低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南中房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中科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邵阳中房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国宇先生承诺:1)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本公告日,彭国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7、饶莉女士,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副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及统计师职称。1993年7月至1998年8月,任江门市钢木家具厂会计;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江门会计师事务所经理。现任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出资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饶莉女士承诺:1)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饶莉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袁培初:男,195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海南省证券公司武汉营业部任总经理职务;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职务;上海世纪控股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职务;国泰君安证券湖北分公司任业务董事兼发展部总经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袁培初先生承诺:1)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袁培初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王丹舟: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教授。1986年7月至今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一线教学研究工作;近年来主持并参与国家、省部级等各级科研项目近10项,发表相关论文数十篇。曾任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中康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丹舟女士承诺:1)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丹舟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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