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4月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邹承慧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681,002,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79,917,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14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8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8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8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648,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80%;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3486%;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569%;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917%。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569%;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917%。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429,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58%;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1662%;反对3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51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82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邹云坚、黄楚玲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