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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持有公司股份119,992,1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95%)的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投资”)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不超过26,825,9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宝信投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时,公司已于2020年1月23日通过《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2020年4月2日,公司收到宝信投资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获知截至2020年4月1日收盘后,其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且减持比例累计超过1%。公司现将宝信投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减持股份来源:参与2013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宝信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其剩余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宝信投资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宝信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出具的股份变动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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