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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4月1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2019年5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截至2020年4月1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16,6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95%,最高成交价为17.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8,918,470.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19年5月16日至2020年4月1日。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23元/股(含),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含)元且未超过上限20,000万元(含)。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薛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截至目前,薛奇先生尚未减持完毕,将继续履行减持计划。

  上述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披露程序,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3,416,687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上述股份全部按既定用途转让并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变,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加13,416,6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13,416,687股。

  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1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692,36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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