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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矿产”)、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钢铁”)。

  本次担保金额: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公司增加授权中国矿产以其自身名义使用其中3亿元授信额度,增加授权五矿钢铁以其自身名义使用其中2亿元授信额度,并对中国矿产、五矿钢铁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矿产、五矿钢铁提供授信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矿产、五矿钢铁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83亿元(含本次对中国矿产、五矿钢铁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五矿发展提供授信额度,五矿发展先后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其中9 亿元、7亿元、2亿元授信额度,并对上述子公司使用上述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信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临2019-59)、(临2020-02)、(临2020-07)、(临2020-11)。

  近日,公司再次向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增加授权全资子公司中国矿产使用3亿元授信额度,增加授权五矿钢铁使用2亿元授信额度,并对中国矿产、五矿钢铁使用上述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信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授信提供担保余额为23亿元。同时,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五矿发展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五矿发展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矿产、五矿钢铁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担保(各全资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69040XE

  成立日期:1987年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梁宁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五层

  经营范围:零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加工不锈钢制品(限分公司经营);承包境外矿产、冶金、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销售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金属材料、冶金炉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机电设备;信息咨询(中介除外);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矿产资产总额为676,254.83万元;负债总额为616,388.0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616,388.07万元;净资产为59,866.7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837,069.31万元,利润总额21,567.11万元,净利润为17,815.20万元。

  2、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247636

  成立日期:1997年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岑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8层

  经营范围:零售小轿车;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钢材的进口业务以及除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其余13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通讯设备、工艺品、日用品;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仓储服务;运输代理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五矿钢铁资产总额为1,208,827.20万元;负债总额为1,184,126.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1,148,588.10万元;净资产为24,700.92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212,007.65万元,利润总额4,454.45万元,净利润为-524.9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矿发展与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并就中国矿产、五矿钢铁使用相关授信额度事项向其签署了《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上述合同中涉及担保的内容主要概述如下:

  1、被担保人:中国矿产、五矿钢铁

  2、担保方式:公司授权中国矿产、五矿钢铁与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具体办理使用授信额度的相关具体信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就具体信贷业务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或类似文件(以下简称“贷款合同”),同时将督促中国矿产、五矿钢铁履行其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各项承诺和还款义务,并承诺对其在相关《贷款合同》项下对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3、担保金额:五矿发展对中国矿产、五矿钢铁在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信分别新增提供3亿元、2亿元的担保,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授信提供担保余额为23亿元。

  4、担保期限:自《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已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二)五矿发展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拟签署《保证合同》,就中国矿产、五矿钢铁使用相关授信额度事项向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保证,相关担保内容概述如下:

  1、被担保人:中国矿产、五矿钢铁

  2、主债权及其确定日期: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全部主合同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的,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为主债权确定日。

  3、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0年04月0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亿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审议情况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0年五矿发展对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包括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的融资综合授信以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的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9-62)。

  本次五矿发展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上述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83亿元(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使用关联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担保及本次对中国矿产、五矿钢铁提供的担保)。此外,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铅、不锈钢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先后提供累计约22.5亿元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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