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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公物业类REITs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030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2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物业资产设立办公物业类REITs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成都蓝光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办公物业类REITs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2月8日披露的2020-006、009、015号临时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招商财富-华泰-虹桥世界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647号),招商财富-华泰-虹桥世界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具体如下:

  一、招商财富-华泰-虹桥世界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65亿元。本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应在本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3个月后发行的,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配合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挂牌转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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