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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310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00万股,发行价格10.44元/股。

  截至2017年1月1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0,739,2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24,497,326.8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6,241,873.20元,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账号为201000166063647的账户,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1,441,873.2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9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

  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3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6,000,000.00元,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账号为358620100100052739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763,20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236,792.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84,471.1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112,494.42元(未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7,241,539.2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7,241,539.21元,经公司2019年8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7,241,539.2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及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4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9年9月将47,241,539.21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900.00万元(含2,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含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2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2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100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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