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平湖市民星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星纺织”)、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农商行”)之间存在销售商品(蒸汽)、资金存贷款业务等与审查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民星纺织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与平湖农商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中,存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董事冯荣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对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以确保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的关联交易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民星纺织、平湖农商行之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民星纺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平湖市民星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09日
住所: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1688号
法定代表人:谢祥荣
注册资本:1160万元
经营范围:印染;制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销售:纺织原辅材料;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民星纺织公司股东谢永祥系公司监事朱杰之岳父,持有该公司25%股份。民星纺织多年前即为公司蒸汽用户,根据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民星纺织品构成关联方,公司向民星纺织销售蒸汽、处理污泥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平湖农商行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雪根
注册资本:54556.8582万人民币
住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号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公司持有平湖农商行3.0552%%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冯荣华先生兼任平湖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平湖农商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民星纺织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民星纺织之间的交易是公司为民星纺织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等。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平湖农商行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平湖农商行办理资金存贷款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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