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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茶花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204,278.25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5,603,446.7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6,114,881.1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以及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2019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未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即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茶花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茶花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7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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