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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 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信信托”)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银保监局”)出具的《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沪银保监强制措施决字[2020]1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4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上海银保监局经调查认定安信信托在信托业务中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

  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安信信托通过签订远期转让协议、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方式,违规承诺8笔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金额共计33.3亿元。截至2019年7月末,上述协议或支持函均已到期,已造成严重的兑付风险。

  二、违规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

  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托违规将3笔信托财产用于股东、8笔信托财产用于兑付其他信托项目、2笔信托财产用于置换固有贷款、4笔信托财产用于其他非信托目的用途,金额共计126.56亿元。截至2020年1月,上述项目基本已逾期或欠息。

  三、推介部分信托计划未充分揭示风险

  2018年至2019年,安信信托在推介部分信托计划时,未充分揭示风险,隐瞒了信托计划出现逾期等风险信息。

  四、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

  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托将部分信托资金运用于非标准化债权时,存在期限错配、以后续募集资金兑付前期受益权份额,违规开展了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信托业务。

  五、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托在部分信托项目中,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项目收益、项目风险等信息,信息披露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鉴于上述情况,上海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等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以下审慎监管措施:(一)暂停自主管理类资金信托业务;(二)限制向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配红利。同时,上海银保监局责令公司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处罚款共计1400万元。

  公司将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争取尽早解除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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