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智能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能谷” )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深圳智能谷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44204669,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深圳智能谷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当年起连续三年(即2019年度至2021年度)将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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