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函告,获悉新产业所持有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和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产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8,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7%;已累计质押股份34,75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1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9%。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