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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顺利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第四次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徐晨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徐晨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七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晨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技师。现任本公司监事。2010年12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结构工厂副厂长,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任高级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生产部高级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结构工厂副厂长。2011年2月至2013年10月兼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7年至今兼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截至目前,徐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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