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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东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6日,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石一级公路南侧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方秀宝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保起先生、刘振腾先生、李明华女士、韩风生先生、刘振飞先生、陈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提名刘保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刘振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李明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提名韩风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提名刘振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同意提名陈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武志昂先生、林利军先生、许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提名武志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林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许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持有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65476%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拟将经营范围变更为: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生产;药品委托制造;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要求修改经营范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宜。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对外披露的《公司章程对比表》及修订后《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043;债券简称:东音转债)自 2019年2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4月2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进展,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872,955元。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6号),公司向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珏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Giant Star Global (HK) Limited、Ally Bridge Flagship LX (HK) Limited、GL Instrument Investment L.P.、GL Healthcare Investment L.P.、广州德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市平安消费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平安健康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克拉玛依得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克拉玛依物明云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石河子市云泽丰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克拉玛依云泽丰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石河子市云泽丰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钰贤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捷源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斌、陈来阳、王健、许丰、侯海峰、孙青华、陈锦汉、杨学伟、Lu Zhenyu、张海雷、高兰英、Mai Huijing、Zheng Jiayi发行1,075,471,621股股份购买资产。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1,075,471,621元。

  综合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变更为1,445,990,731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对外披露的《公司章程对比表》及修订后《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中文名称拟由“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Zhejiang Doyin Pump Industry Co.,Ltd.”变更为“Luoxin Pharmaceuticals Group Stock Co., Ltd.”(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音股份”变更为“罗欣药业”。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793”。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及证券简称变更等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对外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以及《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对外披露的《公司章程对比表》及修订后《公司章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对外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对外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19年12月已完成置入资产交割及置出资产交付,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均发生变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重组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原有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采取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对外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系根据现有主营业务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与投资者联系方式的议案》

  鉴于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和内部管理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和股东,公司拟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对外披露的《关于变更办公地址与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决策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保起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文化。具有执业药师资格。1979年12月至1983年10月在福建省某部队服役。1983年11月至1988年8月在临沂市罗庄山西头煤矿卫生所工作。1988年8月创建罗欣医药集团,2001年创立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至2020年3月2日。担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资深副会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山东省第十二届省人大代表”。曾获“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医药产业风云人物”、“山东省十佳经营管理者”等荣誉。现任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集团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

  刘保起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欣控股”)90.4325%的股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股发行完成后,罗欣控股持有本公司518,843,206股,罗欣控股分别通过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欣华”)、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恒佳”)、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怡成都”)间接持有本公司24,961,414股、35,789,757股、41,692,359股股份。刘保起先生与刘振腾先生、刘振飞先生为父子关系,罗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 Global (HK) Limited (以下简称“Giant Star”)、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得怡投资”)、克拉玛依得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盛健康”)、得怡欣华、得怡恒佳、得怡成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785,456,031股股份。除上述关系外,刘保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保起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刘振腾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10月至今任职于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振腾先生先后被评为“中国医药行业十大新锐人物”、“山东省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先进个人”并担任健康未来企业家协会创始理事。

  刘振腾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罗欣控股5.3425%的股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股发行完成后,通过罗欣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518,843,206股,罗欣控股分别通过得怡欣华、得怡恒佳、得怡成都间接持有本公司24,961,414股、35,789,757股、41,692,359股股份,刘振腾先生分别通过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间接持有本公司140,754,819股、7,162,783股,刘振腾先生还通过其控制的Vibrant Grow Limited间接持有Ally Bridge Flagship LX (HK) Limited20.2%的无表决权参与股股权,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股发行完成后,Ally Bridge Flagship LX (HK) Limited持有公司76,271,995股股份。刘保起先生与刘振腾先生为父子关系,刘振腾先生与刘振飞先生为兄弟关系。罗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得怡投资、得盛健康、得怡欣华、得怡恒佳、得怡成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785,456,031股股份。除上述关系外,刘振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振腾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3、李明华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8年5月任职于哈药集团制药二厂。1998年6月至2000年5月任职于珠海联邦制药有限公司。2000年5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2001年至今任职于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明华女士持有罗欣控股3.7250%的股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股发行完成后,罗欣控股持有本公司518,843,206股股份。李明华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4、韩风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职于罗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11月至今任职于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韩风生先生持有罗欣控股0.5%的股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股发行完成后,罗欣控股持有本公司518,843,206股股份。韩风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5、刘振飞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年4月至今任职于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振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保起先生与刘振飞先生为父子关系,刘振腾先生与刘振飞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刘振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振飞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6、陈雨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 年7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沈阳东北第六制药厂工作,任至设备部经理。2003年5月至今任职于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附件二: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武志昂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主任药师。1989年7月至2006年1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主任助理。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2009年1月至2016年9月,任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任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18年4月至今,任北京瑞融亦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亦度正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重庆七里一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0月至今,任山东亦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至今,任重庆亦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志昂先生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武志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林利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至2001年7月,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担任办公室、上市部总监助理职务。2004年4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15年6月至今,任正心谷创新资本合伙人。林利军先生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林利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3、许霞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0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江阴职工大学校办厂财务科长。1994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江阴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1月至2011年12月,先后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助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许霞女士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许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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