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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9、参加会议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0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0年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0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1-7均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3-6、议案8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中议案4、议案6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中议案4、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4月2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证券部办公室,邮编:41020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联系人:侯亮、廖芸

  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0731-88801768

  邮箱:hl@lihero.com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特别提醒

  受新冠肺炎影响,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长沙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特就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表决;

  (2)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到现场参会,请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6:00前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0731-89910909),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个人参会前14天的行程、有无发热及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信息。股东大会当日仅接受已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会,且须遵循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电子健康卡为绿色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进入会场,并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六、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2: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800”

  2、投票简称:“力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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