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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杨志平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瞿玉敏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庄继宁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除项目合伙人杨志平、签字注册会计师瞿玉敏2020年受到监管谈话措施1次外,二人没有其他不良诚信记录;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庄继宁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上接C138版)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拟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上制度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拟任命李君月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君月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自由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次有权授权机构批准作出新的决议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9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2019 年末,公司各项资产减值余额合计 5,423,722.52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889,668.73元,存货跌价准备534,053.79元。本次计提影响影响 2019年度利润  5,423,722.52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资产因本年度末无减值,故均未计提减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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