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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至今尚未获得新型冠状病毒IgM/IgG抗体检测试纸(胶体金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国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规定,公司上述两个新冠检测产品已暂停出口。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今日,有投资者询问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的影响情况,公司现回复如下:本公司新型冠状病毒IgM/IgG抗体检测试纸(胶体金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两款产品已签署部分订单,初步预测上述两款产品今年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4000万元,占2020年第一季度总收入的1/3。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明确“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根据上述公告,本公司上述两个产品已暂停出口。本公司已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注册批文,因此相关订单能否顺利履约实现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今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样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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