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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丰文化”)本次可解禁的首发前限售股份数量为48,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5%。 其中,股东陈乐强先生所持有的4,500,000股首发限售股份,因逝世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本次解禁公司暂不为其申请解禁,待确定继承人后再为其继承人申请解禁,因此本次实际申请解禁的首发前限售股份数量为44,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25%。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4月1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04号文核准,实丰文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17元/股,并于2017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为6,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公司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8,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蔡俊权、蔡俊淞、蔡锦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的情形,具体如下: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没有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上市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44,340,00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90.78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425%;

  3、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4名,其中股东陈乐强于2018年1月逝世,截至目前,陈乐强所持有的实丰文化首发限售股份尚未确定继承人,本次解禁公司暂不申请为其解禁,待确定继承人后再为其继承人申请解禁,因此本次实际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3名;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其他说明:以上股东已知悉解除限售相关要求,解除限售期间股权质押情况不发生变化。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限售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实丰文化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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