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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05              公司简称:旭升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6,591,109.71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9,943,734.4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994,373.45元后,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88,949,361.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2,714,442.72元,扣除2019年分配的现金股利104,156,000.00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7,507,803.75元。

  鉴于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及未来产能布局资金储备需求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铝合金汽车零部件和工业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和汽车轻量化领域。公司主导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变速系统、传动系统、电池系统、悬挂系统等核心系统的精密机械加工零部件,产品主要分为汽车类、工业类、模具类和其他类。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合金铝。公司与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在安排生产采购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

  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

  合金铝的采购定价方式主要以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价为基础,根据添加的合金成分不同

  和熔炼加工费确定采购价格。除合金铝之外,公司还对外采购部分五金件、油封、塑料、橡胶等

  配件,用于装配零部件总成。采购部根据订单需要选择的供应商进行评审,对每一类物资采购至

  少要向两家以上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以确定最终的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属于客户定制产品。根据行业特性以及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特点,公司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成分、不同规格的要求,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通常会对公司进行厂商认证考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对方合格供应商。公司主要采

  用订单式销售,产品为客户定制产品,一般直接销售给客户或其指定的采购商。客户提出采购意

  向后,公司根据其技术要求与客户进行同步研发,最终共同确定产品设计方案。方案审定后,公

  司综合考虑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市场供求等情况,双方协商后确定价格。公司一般给予客户两

  到三个月的信用期。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现汇结算方式,内销业务主要采用银行汇款结算方式。

  (三)行业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实现。

  1、汽车产量销量降幅扩大

  2019年,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产业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呈现负增长。根据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产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

  2、新能源汽车同比继续下降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9年,受新能源补贴退坡影响,下半年呈现大幅下降态势。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其中纯电动汽车生产完成102万辆,同比增长3.4%;销售完成97.2万辆,同比下降1.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2.0万辆和23.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2.5%和14.5%;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33辆和2737辆,同比分别增长85.5%和79.2%。

  3、汽车零部件企业普遍业绩承压

  伴随着行业需求的下行,大部分汽车零部件企业面临终端销售承压。零部件作为整车上游企业,其业绩与客户销量挂钩,优质客户的绑定和深化合作有利于缓解行业下行带来的业绩下滑。此外重研发、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高的优质公司有望在行业变革中提升自身议价能力,在细分行业中重塑竞争格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和收到客户提前支付货款以及三季度集中支付前期购买材料的承兑汇票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7,198,584.9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15%;营业利润为240,740,052.7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63%;净利润为206,591,109.7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6,591,109.7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66%。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根据首次执行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金融会计准则的时候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且不涉及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 、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并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受影响的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如下:

  单位:元

  执行上述新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详见本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4家,注销和转让0家,详见本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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