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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款项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已生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原告、反诉被告

  ● 涉案的金额:原审被告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豪”)所欠货款777.92万元及其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收回款项金额:6,787,793.20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根据款项的收回情况,公司无需调整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收回的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对公司当期利润会产生小幅影响。具体的利润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大连德豪货款纠纷一案,终审判决结果为大连德豪应支付本公司货款636.48万元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于2019年12月19日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二、款项的收回情况

  2020年4月3日,公司收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款6,787,793.20元,至此本案件判决结果涉及的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收回。

  三、款项收回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公司应收大连德豪账款账面原值777.92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41.44万元,账面价值为636.48万元。根据款项的收回情况,公司无需调整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收回的利息及案件受理费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会产生小幅影响。具体的利润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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