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5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484,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9,715,6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93号《验资报告》。

  2016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金额为0.00万元;2017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及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53,999.11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817.82万元;201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3,485.92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317.37万元;2019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0,749.38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698.0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570.4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2014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12月2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及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雷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霆信息”),同时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人民币103,883,452.29元及利息收入借予深圳雷霆信息,由深圳雷霆信息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2018年1月30日,公司、深圳雷霆信息、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完毕,深圳雷霆信息已全额归还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概况见本报告之“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2018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184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融证券出具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融证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1:“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仅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详见报告正文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说明2:“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已于2019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截至2020年3月31日,“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740,411.09元,项目尚需支付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待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尚需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