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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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