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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3,00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

  1、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960,000,000元;

  2、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920,000,000元;

  3、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290,000,000元;

  4、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681,000,000元;

  5、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753,000,000元;

  6、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12,000,000元;

  7、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798,000,000元;

  8、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380,000,000元;

  9、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5,000,000元;

  10、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70,000,000元。

  本次公司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1,9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附属公司担保总额为198,8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附属公司担保总额为763,100.00万元。上述担保总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116,675.24万元)的比例约为86.14%,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未有除对全资或控股附属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公司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一、授信融资及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下列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佰壹拾亿叁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同意公司为下列附属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下列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玖拾陆亿壹仟玖佰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情如下:

  注:1、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试剂公司”)的其他股东--李琳(持有试剂公司股权21.147%)等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试剂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相应持股比例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2、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北江公司”)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北江公司股权8.44%)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新北江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8.4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3、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下称“福兴公司”)另一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兴公司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福兴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4、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宁夏公司”)的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公司股权100%)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宁夏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100%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成立日期:1989年11月26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徐晓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诊断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生物制品、生化试剂、医药中间体、保健食品、基因工程产品、化工原料、化妆品、技术转让成果、吸入制剂(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凭前置审批文件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38.66%,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23,505.43万元。

  2、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01月26日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66号1栋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9287.677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均为酶联免疫法)、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Ⅱ类、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Ⅱ类、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的生产;体外诊断试剂的批发;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70软件;Ⅱ类: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 ;按珠外经贸生字[2003] 92号文经营进出口业务;医疗设备的租赁;一类医疗器械、设备零配件、塑料制品、电子设备、电器设备、办公用品、实验室用试剂、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耗材的销售;技术服务;医疗器械和试剂的技术服务费;标准物质的生产和销售;消毒剂、消毒器械、日用品的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4.49%,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6,372.04万元。

  3、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9月09日

  住所:珠海保税区联峰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1282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医药制剂、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从事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的技术服务、仓储租赁。(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53.38%,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7,354.84万元。

  4、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06月22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行政大楼5楼513、515、516、517室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中西药制剂及原料、医药中间体等商品的进出口(具体按省经贸委粤经贸进字[1994]157号文经营);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1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60.77%,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5,505.24万元。

  5、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28日

  住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一路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23988.7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兽药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中间体的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医药相关产品及健康相关产业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翻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培训服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57.45%,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4,942.54万元。

  6、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11月13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南港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4170万美元

  经营范围:药品、原料药、医药制剂中间体、食品添加剂及医药生产用的化工原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的生产、批发、零售;药品生产技术的研发、服务、转让(以上经营范围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外文翻译服务;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厂房、机械设备出租。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4.72%,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4,402.10万元。

  7、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17日

  住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301省道南侧头石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L-苯丙氨酸、精氨酸;辅酶Q10;卡那霉素的生产、销售;兽药:盐霉素钠、盐霉素预混剂、恩拉霉素;盐酸林可霉素、洛伐他汀;霉酚酸、美伐他汀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厂房、设备租赁。(涉及许可证的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北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91.51%,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10,830.44万元。

  8、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01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外北街56号

  法定代表人:蔡信福

  注册资本:149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中西药、中西成药,研究、开发新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批发保健品;中成药的生产、技术转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未取得前置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4.49%,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3,657.44万元。

  9、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4日

  住所:广东韶关市工业西路89号

  法定代表人:蔡信福

  注册资本:6156.10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医药制剂、多层共挤输液用膜制袋、医药原料(以上项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涉证商品除外),各种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营养保健品、各类新药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产品内外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特别准入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41.38%,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10、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0日

  住所:焦作市马村区万方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生产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9.94%,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4,724.9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上述授信银行签订正式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申请授信融资及为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是为了满足附属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对上述附属公司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公司持有试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9.425%,试剂公司的其他股东--李琳(持有试剂公司股权21.147%)等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试剂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相应持股比例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确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3、公司持有新北江公司的股权比例为87.14%,新北江公司的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北江公司股权8.44%)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新北江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8.4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确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4、新北江公司持有福兴公司75%股权,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确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5、宁夏公司为新北江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北江公司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宁夏公司提供100%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确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6、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874.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116,675.24万元)的6.44%,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附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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