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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先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06,31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50.6256%。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0.0004%。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06,31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50.625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0.0004%。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6.01 董事:杨先进

  公司股东杨先进先生、焦彩红女士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02 董事:焦彩红

  公司股东杨先进先生、焦彩红女士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03 董事:李竞舟

  公司股东李竞舟先生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04 董事:王博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05 董事:林丽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06 董事:张志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07董事:李洪斌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7.01 监事:叶子红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02 监事:周兴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03 监事:利晓君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5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周燕、张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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