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0-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签发的《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担[2020]0100616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文件的内容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00020128948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限你(单位)于2020年4月17日前向我局提供金额为(大写)肆仟捌佰壹拾玖万零柒佰肆拾玖元贰角壹分(¥48190749.21)的纳税担保,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公司的欠税情况

  本公司欠税情况详见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13日、2019年8月21日、2019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19-066、临2019-087)、《关于公司收到<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的公告》(临2019-107)、《关于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19-128);2020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催告书>的公告》(临2020-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欠缴2017年度所得税48190749.21元(不含滞纳金)。

  三、本公司后续计划

  1、提供纳税担保计划

  公司拟用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做质押担保,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交纳欠税计划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提交了《交纳欠税计划》。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向本公司出具《支持函》,拟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主体的有关融资提供增信及流动性借款支持,同时本公司拟处置、剥离部分产业的股权、资产等,收到款项将优先用于交纳欠缴税款,确保在2020年6月底前缴清欠税。

  上述交纳欠税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受到重大负面影响,如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公司资产存在拍卖可能,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2020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