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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33.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29.6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9QDA20251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分别以全票赞成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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