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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851,172.34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7,285,117.23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5,566,055.11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375,181,649.05元,扣除2019年度中期现金红利分配100,000,012.84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430,747,691.32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7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12.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7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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