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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熊孩子”须知:忽悠投资者 后果很严重

  张 歆

  上市公司信披不合规、忽悠投资者,后果可能很严重。

  笔者注意到,本周沪深两市各有1家公司因为信息披露存在严重不合规,被交易所公开谴责,从而使沪市公司在“面值退”的关键风险期资本运作受限;深市相关公司也得注意未来两年多时间内不能“再吃到”同类罚单,否则也可能被强制退市。

  在A股市场本属于非常小概率的潜在退市风险,为何近期接连“找上”上市公司?属于自律监管的公开谴责又如何与退市风险擦出火花?

  显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笔者注意到,退市风险迫近的重要原因在于两家上市公司都属于忽悠投资者且屡次违规的“熊孩子”。

  沪市相关公司2018年出于规避面值退市目的而发布回购计划,且在制定方案时就知道公司无力实施,近期再抛不可能实现的增持计划;同时,该公司控制权变更已被地方监管局责令暂停。从深市相关公司的情况来看,相关上市公司不到一年内两次被公开谴责;此外,近一年时间内,该公司、其董监高或大股东还曾多次被通报批评,甚至是被立案调查。对于此类公司而言,诚信已经属于“奢侈品”。

  就监管维度来看,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本属于自律监管措施,但是当A股市场中屡教不改的“熊孩子”遭遇自律监管,确实可能“化学反应”产生严重后果。毕竟,公开谴责对于上市公司的后续资本运作具有实际约束效力——《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对此均有规定。也就是说,发行、重组的前提包括相关主体“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而“熊孩子”可能面临需要保壳、保流动性等情况,恰恰可能是市场中最迫切需要资本运作的一类公司。对于“熊孩子”而言,不能资本运作,不仅仅是影响发展的问题,甚至可能事关在市场的“生存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A股市场关于惩治信息披露严重违规的法治供给还在加强。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强化了信息披露监管,不仅增设信息披露专章,更是强调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框架。同时,正在逐步推进的注册制,显然也以信息披露为要义,信息披露的底线是“真实、准确、完整”,自然容不得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

  笔者认为,两家上市公司自作自受导致身陷窘境,给市场提了个醒:忽悠投资者,后果将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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