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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9日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更正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已同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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