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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0-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了铜的采选、冶炼,贵金属和稀散金属的提取与加工,硫化工以及贸易等领域,并且在铜以及相关有色金属领域建立了集勘探、采矿、选矿、冶炼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是中国重要的铜、金、银和硫化工生产基地。产品包括:阴极铜、黄金、 白银、硫酸和硒、碲、铼、铂、钯等多种稀贵/稀散金属,其中阴极铜产能130万吨。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产品均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依靠国际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产品受到严格的质量控制。主产品“铁峰牌”阴极铜,在上海金属交易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注册,并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主要产品适用标准及用途如下:

  (二)主要产品消费结构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渠道包括自有矿山提供及外部采购,其中外部采购按区域可划分为国内铜精矿、冰铜、粗铜采购和国外进口。公司采购以长期合同为主,即一般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根据不同订单的实际采购数量、规格、品质等确定具体采购结算金额。采购结算定价一般以上海期货交易所铜价格、上海黄金交易所金价格和华通铂银现货市场二号国标白银价格为基础,扣除加工成本后再结合金属含量及双方约定的调整系数予以调整后确定最终采购价格。

  2、生产模式

  (1)矿山生产模式

  公司致力于在铜及相关有色金属领域实现集勘探、采矿、选矿和环保四个环节的统筹研究和全流程控制,致力于低成本、高技术、效益型的矿山开发模式,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生产工艺流程简图(以分段空场嗣后充填法为例):

  (2)冶炼生产模式

  公司所属铜冶炼企业均采用国际、国内较为先进的富氧熔池熔炼和闪速炉等冶炼技术,拥有国内各种主流的铜冶炼工艺类型,其工艺流程按功能分为熔炼、精炼、电解、稀贵、制酸、水处理、制氧、动力等共八个生产单元。以双闪工艺为例,主要流程为:原料配料、闪速熔炼、闪速吹炼、阳极精炼、电解精炼,生产工艺流程简图:

  (3)协同业务模式

  公司协同业务主要包含技术研发服务、矿山开发项目管理、检验检测和钢球钢棒生产等协同业务,为公司冶炼、矿山企业提供技术、管理服务、工程建设及采掘劳务、辅助材料等,发挥协同效应,同时打造公司技术管理务、开发研究和人才培养平台。

  3、销售模式

  (1)阴极铜

  公司铜产品由子公司中铜国贸统一对外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长单销售为主,具体采用区域化的点对点销售方式,即铜产品统一发货至各业务区域,各区域销售网点独立对外销售。中铜国贸已在天津、上海、深圳、成都设立销售网点,分别负责华北、华东、华南、西南地区的铜产品销售。公司铜产品销售价格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铜产品期货或现货价格为依据,结合市场行情确定。

  (2)硫酸

  公司硫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销售客户主要为周边地区氢钙、磷肥等行业的客户以及相关贸易商。公司硫酸销售价格主要根据硫酸供需情况、下游行业市场情况、国内国际硫磺制酸市场情况不定期调整确定。

  (3)金、银等稀贵金属

  公司生产的金、银等稀贵金属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其中黄金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价格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价格确定;白银产品以上海黄金交易所白银价格为参考进行定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9年,云南铜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公司“深改革、精管理、快融合、多盈利”的要求,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对标对表,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公司生产管理能力大幅提升,主要产品产量和技术指标刷新历史,盈利实现大幅突破,一批重大项目相继投产见效,三大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财务管理取得新成效,科技创新成效明显,风控体系更加健全,管理层级进一步压缩,公司向着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发展战略更加明晰。公司从战略目标、方向、产业格局、海外布局四个维度,加强顶层设计,确定了“1352”发展战略:“1”,聚焦发展构建世界一流铜平台;“3”,发展好矿山、冶炼核心业务,适时发展加工业务;“5”,坚持安全环保、人才、资源、成本和科技、资本运营优先;“2”,加快拓展海外业务,构建海内海外两个布局。

  (二)党建优势特色鲜明。通过践行“抓党建从工作出发、抓工作从党建入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强化干部队伍素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使公司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干部群众精神状态积极向上,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全公司上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力度空前,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攻坚克难的正能量更加强劲,为高质量发展聚集了不懈动力。

  (三)经营业绩持续向好。2019年末总资产423.64亿元,净资产121.27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632.90亿元,同比增长33.44%,营业利润12.04亿元,同比增长86.43%,归母净利润6.70亿元,同比增长436.85%。

  (四)产量创新高。矿山板块自产铜精矿含铜并表产量8.5万吨,权益产量6.68万吨;阴极铜并表产量111.5万吨,权益产量83.93万吨,实现历史性突破。

  矿山企业铜精矿产量情况表

  注:对公司并表的子公司在产矿山进行统计。

  冶炼企业阴极铜产量情况

  注:对公司并表分子公司的阴极铜产量进行统计。

  (五)重点项目实现突破。3月东南铜业铜冶炼基地项目实现达产达标;赤峰云铜第一条生产线5月投料带负荷试车、8月实现达产达标,第二条生产线10月投料带负荷试车,12月已实现达产达标。

  (六)科技创新提升实力。

  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不断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9年,公司多项科研技术达到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其中由公司科研团队参与研发的“冶金炉窑强化供热关键技术及应用”成果获得 2019 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专利获受理102件,获授权39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5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二等科技奖励。新增、到期评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3户; 云南省铜冶炼创新团队通过验收并获得命名,滇中有色成功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七)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通过全速推进标志性项目及问题整改、全面推行安全积分奖励、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开展工作等。有序推进质量攻坚战工作,冶炼企业产品质量指标计划完成率100%,矿山企业4项监控指标全部达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担当,持续参与扶贫攻坚战,对口帮扶3个贫困村。高度重视企业社会稳定工作,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实际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企业保持和谐稳定,打造幸福云铜的步子走得逾加坚实。

  (八)资本市场影响力增强。2019年公司市值由年初135亿元增加到年末232亿元,公司基本面呈现持续稳健的上升趋势,资本回报率跑赢市场,市场信心不断增强,为下一步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公司已被纳入国际三大指数中的富时罗素指数和标普道琼斯指数体系。

  (九)资本市场融资再创佳绩。提前谋划融资布局、研究货币金融政策,打通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等多种直接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品种、融资规模等多方面突破。在2018年12月完成定向增发、募集资金21.04亿元、新增资本2.83亿股之后;2019年再次成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30亿元、发行10亿元,债券融资获批25亿元。

  (十)风险控制措施有力。加强项目投资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验收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开展矿山安全督查、安全隐患整治、分层级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组织各类安全环保培训,严控企业安全环保风险;运用市场化手段,提前开展自产矿保值,防范市场风险;切实做好法律审核三个100%,加强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工作,严防经营风险;完成本部及所属主要企业全级次风控体系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32.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8.60亿元,增幅33.44%,主要是由于东南铜业40万吨阴极铜项目和赤峰40万吨环保搬迁项目投产,生产规模扩大。本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1.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9亿元,增幅96.00%,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6.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5亿元,增幅436.85%,主要原因是本期铜精矿产量增加,主产品产销量增长,公司持续加强经营管理,有效控制成本,开展提质增效工作,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经营业绩上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和2020年4月8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本公司于2019年3月6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3)本公司于2020年4月8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实施对公司2019年度不产生重大影响。

  (4)本公司于2020年4月8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实施对公司2019年度不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本期未发生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分别以评估值244.8万元为挂牌价格,最终以284.8万元出售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云铜100%股权;以评估值501.32万元为挂牌价格,最终以501.32万元出售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云铜10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云铜、上海云铜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注1:为进一步促进本公司营销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营销的优势作用,形成合力面对市场挑战,增强行业竞争力,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及实际情况,本公司与中国铜业共同投资设立中铜国贸。其中:本公司出资30,000万元,占50%;中国铜业出资30,000万元,占50%。设立地为上海自贸区。截止2019年末,中国铜业3亿元已出资到位,本公司以持有的云铜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持有的中国云铜(澳大利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注资中铜国贸,公司所持股权作价出资17,609.37万元,货币出资12,390.63万元,合计30,000万元,出资比例50%,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注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钦鑫科冶化有限公司长期资不抵债,不具备股东解散清算的条件,无恢复生产的可能性,为进一步减少损失,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作为债权人, 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2019年11月19日,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交的对德钦鑫科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云南润泽律师事务所为德钦鑫科破产管理人。德钦鑫科自实际移交给破产管理人起,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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