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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O二O年四月八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宋晓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沈健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健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4,313,213.05 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14,060,643.09 元,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80,252,569.96元,加上上次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79,106,689.5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59,359,259.52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18,507,1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5元(含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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