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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22                公司简称:新通联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52,203.55元,2019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6,404,793.15元,资本公积金额为134,634,289.96元。

  根据公司整体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2019年10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华坤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2020年整体资金需求量较大。为满足公司2020年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中“现金分红的条件”的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从事轻型包装产品与重型包装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包装产品研发设计、整体包装方案优化、第三方采购与包装产品物流配送、供应商库存管理以及辅助包装作业等包装一体化服务。

  公司的主要系列产品为轻型包装产品和重型包装产品,其中轻型包装产品为轻型瓦楞包装产品,重型包装产品包括重型瓦楞包装产品、木制品包装产品以及各类组合包装产品。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公司产品的包装标的对象主要是轻微计算机产品、电子信息类产品、办公电子设备产品、汽车零部件产品、新能源产品、机电设备等较高价值产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1、“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模式

  公司是上海地区众多包装企业中最早树立“整体包装解决方案”经营理念的包装供应商之一。公司通过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陆续完善和建立了包装设计部门、国内领先的包装测试中心、供应商库存管理系统等服务于“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所需的业务平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整体包装方案优化与包装材料选择、产品研发与设计、产品测试与质量检测、产品生产制造、第三方采购、JIT模式物流配送、客户现场辅助包装作业等一系列服务,融入了与客户包装环节相关的全过程。

  公司推行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是对传统经营模式的创新,其核心是在传统包装行业为客户提供单一产品生产制造的基础上,对客户产品相关的包装环节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支持。“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具备能够帮助客户实现整体包装方案优化、降低包装相关经营与管理成本、提高其产品包装作业效率、提高客户产品包装环保性能、缩短新产品上市周期、优化产品宣传效果等优势,受到客户的广泛青睐,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对采购工作实行集中采购、专业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公司采购范围包括:生产所需原材料、包装辅料等第三方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是为客户“量身定做”的定制生产模式,具体流程为:销售部门接受并确认客户订单后,输入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协同技术部确认客户订单生产方案,系统会自动生成生产任务单,实施原料采购、完成生产准备,生产部获得生产任务单后,负责安排生产任务,生产车间根据生产任务的要求,领取各种原材料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由品管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最后贴上分类标签,办理入库手续。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以销定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和订单分批次供货,由销售部负责向客户进行产品销售,技术部、品保部与销售部密切合作,跟踪所销售产品质量及客户反馈,并与客户及时进行沟通调整、确定生产计划。公司与主要客户具有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供货价格由双方参考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以及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包装工业作为服务型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我国制造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创新体系的日益完善,包装工业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民生需求、建设制造强国、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国家 “十三五”规划明确了“重点发展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装”的产业发展目标。

  公司主要包装产品为瓦楞纸包装和木包装,分别所属纸包装行业和竹木包装行业。从包装行业整体来看,“上游窄,下游广”的特点比较明显,上游为各种原材料生产厂商,主要原材料有箱板纸、瓦楞纸板、木材、胶合板等;下游为众多纸包装产品和竹木包装产品应用行业,纸包装产品通常用于食品、饮料、电子信息产品、日化用品、家用电器及快递、电商等行业,木制包装产品通常用于机械与电气设备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大型成套和专用设备制造、重型机械制造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目前,我国包装行业已经建立起稳定的生产规模,但行业的集中度比较低,仍处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充分竞争阶段。

  瓦楞纸包装行业方面,公司的瓦楞纸包装产品是纸包装行业中最重要的细分产品之一,瓦楞包装产品因加工和印刷性能优良、便于复合加工、环保安全、原料来源广泛,可实现循环回收利用,在各类包装产品中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作为一个细分纸包装产品类别,瓦楞包装产品在我国纸包装行业以及整个包装行业的发展中显示出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2017年我国瓦楞纸箱行业工业总产值已达3,924.73亿元,但人均瓦楞纸消费水平占发达国家比例不足40%,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水平,未来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此外,国内瓦楞纸箱市场虽然规模大,但市场成熟程度低于国际水平,市场集中度偏低。近年来,由于环保核查的压力增大,大量不合格的中小造纸企业被淘汰,上游供应商集中度提升,议价能力增强,更多的包装企业将被淘汰,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瓦楞纸行业将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并购重组等方式使行业集中度提高,进入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阶段。

  竹木包装行业方面,公司的木包装产品分属的竹木包装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配套行业,也是现代化包装工业的必要组成部分。木包装容器与材料具有良好的缓冲性能,强度高、耐腐蚀、吸湿性能好,而且易于加工和便于现场装配,为国民经济众多行业广泛采用。未来,我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改善环境问题,将会加快开发利用环境友好型绿色包装材料及相关产品,因此,新型木质复合材料、可循环回收利用的木制包装将成为竹木行业发展的重点和趋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8,476.91万元,同比上升2.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75.22万元,同比下降4.9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减少0.44个百分点。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a、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中,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b、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的事项,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芜湖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通联(香港)有限公司、XING TONG LIAN PACKING(MALAYSIA) SDN.BHD 、新通联越南包装有限公司、咸阳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惠州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新通联包装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包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环保包装有限公司等1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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