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960.76万元(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86号)核准,于2017年11月21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46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95.8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71.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15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7]3-11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原计划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6,308.65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二)募投项目延期与变更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设期均由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调整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将募投项目“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办公场地装修费、场地租赁费用调整为研发人员费用与推广人员费用,“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购置费、办公场地装修费、场地租赁费用调整为铺底流动资金,“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中的办公场地装修费调整为研发人员费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购置费、办公场地装修费调整为研发人员费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预备费与铺底流动资金调整至“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中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赛克科技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对现有产品的深度开发和升级优化,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研发及服务团队实力,帮助公司提升技术水平、巩固专业技术优势、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故予以项目结项。

  2、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各明细费用项进行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此外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标准不断发展演进,公司原计划购置的相关设备与软件不能满足研发需求,部分设备采用了自制形式,原计划购置的相关设备与软件需求减少;同时在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后,项目对办公场地租赁及装修费用的需求大大降低。因此,建设期内相关投入较之原预算均有所减少。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 2,960.76万元(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赛克科技、国信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