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证券简称:许继电气公告编号: 20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了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报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计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了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统一收入确认模型;二是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三是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四是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的其他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施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8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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