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01号),核准公司向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9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豪威”)85.53%的股权、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比科”)42.27%的股权、北京视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信源”)79.93%的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9年8月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现就2019年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次产重组事项。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

  2、2019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01号),核准公司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400,951,447股股份购买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

  3、2019年7月30日,北京豪威85.53%的股权、思比科42.27%的股权、视信源79.93%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4、2019年8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25号)截至2019年7月30日止,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豪威85.53%股权、思比科42.27%股权、视信源79.93%股权,上述公司股权已过户至韦尔股份名下,并完成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6,655,387.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856,655,387.00元。

  5、2019年8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8月21日)》(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427号),确认截至2019年8月21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4,147,090.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291,138.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6,855,952.05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7,006,71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为人民币359,849,241.05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662,098.00元,股本为人民币863,662,098.00元。

  6、2019年8月28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限售流通股400,951,447股的股份登记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限售流通股7,006,711股的股份登记。公司已于当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北京豪威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北京豪威业绩承诺方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韦豪”)、青岛融通民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Seagull Strategic Investments (A3), LLC、嘉兴水木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eagull Investments, LLC、合肥元禾华创中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与封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威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Seagull Strategic Investments (A1), LLC、Seagull Equity Investments (C1-Int’l) (Hong Kong) Limited、Seagull Equity Investments (C1), LLC、虞仁荣)签署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东及虞仁荣之利润补偿协议》,北京豪威2019、2020及2021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指北京豪威在盈利承诺期内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54,541.50万元、84,541.50万元及112,634.60万元。

  2019年5月17日,承诺方虞仁荣和绍兴韦豪分别出具了《关于补充利润补偿的承诺函》,承诺虞仁荣和绍兴韦豪将按照《利润补偿协议》列明的承诺净利润数与北京豪威技术研发材料费用资本化对当期净利润的预测影响金额之和作为新的承诺净利润数,具体为北京豪威2019、2020及2021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59,938.87万元、88,481.57万元及115,146.55万元。

  (二)思比科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思比科业绩承诺方(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吴南健、陈杰、刘志碧)签署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思比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之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思比科2019、2020及2021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指思比科在盈利承诺期内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4,500万元及6,500万元。

  (三)视信源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视信源业绩承诺方(陈杰、刘志碧、旷章曲、董德福、程杰、钟萍、吴南健)签署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视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之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视信源2019、2020及2021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指视信源在盈利承诺期内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346万元、2,423万元及3,5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实现数与净利润承诺数差异情况说明及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667号)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678号),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一)北京豪威业绩实现情况

  剔除配套募集资金产生的影响,北京豪威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071.07万元,北京豪威2019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已实现净利润承诺数,对于虞仁荣及绍兴韦豪实现率为173.63%,对于除虞仁荣及绍兴韦豪外其他承诺方实现率为190.81%。

  (二)思比科业绩业实现情况

  思比科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63.57万元,思比科2019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已实现净利润承诺数,业绩承诺方业绩实现率为170.54%。

  (三)视信源业绩实现情况

  视信源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1.52万元,视信源2019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已完成净利润承诺数,业绩承诺方业绩实现率为169.50%。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