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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部利得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4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西部利得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要求,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0年4月13日起增加西部利得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C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份额、C类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3)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C类份额持有人对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C类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C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C类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部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最近一次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westleadfund.com)或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700-781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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